澳门与内地商事区际司法协助的起源、现状、框架及前景
一、 澳门与内地区际司法协助的概念与原则 2 (一)、区际司法协助的起源与概念 2 (二)、区际司法协助的原则 3 二、澳门与内地民商事区际司法协助现状 4 (一)、澳门与内地区际司法协助的法律渊源 4 (二)、澳门司法协助的内容范围与司法协助机关 5 (三)、澳门司法协助情况统计 6 三、澳门统一区际司法协助草案的内容探索 7 (一)、总则 7 (二)、司法文书送达与调查取证 9 (三)、法院民商事裁决(判决等)与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9 1)、民商事裁决与仲裁的范围 10 2)、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的提出及附件 10 3)、提交裁决承认与执行请求的两地主管法院 11 4)、作出裁决法院的管辖权确定标准 11 5)有关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的程序问题 12 6)、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的条件及其拒绝的标准 12 7)、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的效力与费用 13 8)、附则 13 四、澳门与内地区际司法协助的前景 13
一、 澳门与内地区际司法协助的概念与原则
(一)、区际司法协助的起源与概念
从14世纪起, 后期的注释学派代表巴特鲁士(Bartolus,1314-1357)与他的学生巴尔杜斯(Bardus,1327-1400)在研究法律冲突式时所提出的法则区别说成为区际私法和国际私法的基础。以后又出现了国与国之间的司法协助 ,它被称为国际司法协助。 www.lunwen3.com 然而,从区际司法协助上的主权性质来分析,区际司法协助与国际司法协助是有区别的。区际司法协助是在一个主权国家的领土内独立法域之间为保证实现本法域司法权,相互代为履行某些诉讼职能或提供某些便利的制度, 区际司法协助是与一个国家主权有关的司法协助,它属于(单一制或联邦制)复合法域国家的国内法。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其中一个国家内与另一国家内的法域之间的司法协助(包括国与国之间的司法协助) 属于国际条约的范畴,是一种国与国之间的与两个以上主权有关的司法协助,它不属于[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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